乌鲁木齐市华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揭牌
新闻来源:新疆新闻网 作者:冀江彤 时间:
自治区党委常委肖开提·依明(右)、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王伟(左)
共同为乌鲁木齐市华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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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华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春小额贷款公司)是新疆华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积极响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乌鲁木齐小额贷款事业,推进经济发展”的号召,为破解我区“三农”、中小企业等融资难的问题,顺应经济发展的规律而发起设立的,股东由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组成,注册地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注册资金为1亿元人民币,出资方式均为现金货币,由出资人一次足额缴纳,90%来自于民营资本入股,其余10%为国有投资公司出资。
注册资本1亿元华春小额贷款公司是自治区金融办6月审批通过的五家小额贷款公司中规模较大的一家,贷款方式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抵押贷款,目前单笔贷款可在1万元到500万元之间,与银行的区别主要是,它是一个准金融机构组织,运作管理模式按照现在国有银行的管理模式来操作,同时,公司适应中小企业融资“短、小、频、急”的特点,具有手续简便、门槛低的优势,中小企业在贷款的时间上、程序上极为方便、快捷,这为急需资金的农牧民、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了有效通道,可有效解决首府中小企业资金饥渴的状况,以弥补银行无法顾及和覆盖的部分需求。
自治区工商联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陈建华致辞,自去年以来全球金融危机蔓延,在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题愈显突出的情况下,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是国家、自治区为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增加“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供给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华春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是自治区工商界的一件大喜事,希望华春小额贷款公司从一开始就遵循“起点高、要求严”的原则,努力把华春小额贷款公司打造成为首府小额贷款公司中的品牌金融公司,竭诚为“三农”服务、为中小企业服务,实现华春小额贷款公司的快速发展,为当地的经济奉献力量.
自治区金融办米力古丽•阿吉努尔副主任表示,自2009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公布以来,新疆首府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迅速启动。经乌鲁木齐市小额贷款公司工作领导小组对提出申请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11家企业进行审查与筛选,最终确定了包括华春小额贷款公司在内的5家公司获批。华春小额贷款公司经自治区政府金融办批准今天正式成立。尤其在当前受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的影响、以及国内经济增长趋缓的情况下,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推进中小企业发展,以及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华春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单位新疆华春投资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