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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长春南路588号苏杭明珠花园小区

      乌鲁木齐市华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春小贷)于2009年6月23日经自治区政府金融办批准正式成立,注册资金为6.4亿元,法人代表为李成功先生。华春小贷是新疆华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积极响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乌鲁木齐小额贷款事业,推进经济发展”的号召,为破解我区“三农”、中小企业等融资难的问题,顺应经济发展的规律而发起设立的,股东由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组成,经乌鲁木齐市小额贷款公司工作领导小组对提出申请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11家企业进行严格的审查与筛选,最终确定了包括华春小贷在内的5家公司获批,华春小贷是自治区金融办审批通过的五家小额贷款公司中规模较大的一家,是新疆小贷公司行业协会会长单位。
      华春小贷从各金融单位吸收专业人员从事日常业务信贷和风险控制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贷款利率相关政策,在司法认定的利率范围内,根据市场利率、供需、期限等情况而进行适当的调整,华春小贷高度对股东负责,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依法享有参与重大决策、资产收益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产权清晰,信息对称,从而充分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华春小贷以“起点高、要求高、目标大、责任大”为企业发展定位:“起点高”即打造成新疆最强、最大、最成功的小贷公司;“要求高”,即打造一支优秀的小额信贷经营团队;“目标大”即发展成为最早转制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的小贷公司;“责任大”即投资人要有担当,要有社会责任,能抵制短期利益的诱惑,把小额贷款当成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长期事业去经营。
专业的金融人才团队
  华春小贷对内引进竞争机制,实行竞聘上岗,并加大员工培训、培养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对外引进精通经济、金融和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现有经济管理专业人才15名,硕士研究生5名,本科22名,70%以上工作人员具有丰富的金融行业从业经验。
最为规范的经营管理
  华春小贷是新疆管理最规范的小贷公司之一,积极运用现代化商业银行经营理念依法合规经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政府、各监管部门的监督;不断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完善信贷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授信管理机制,应用规范的法律文本,建立了全面有效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同时产权清晰,信息对称,从而充分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种新型准金融服务机构,以其“灵活、便捷、高效”的优势,迅速成为融资业务的新兴力量。 华春小贷在经营中始终坚持“特色经营、市场定位”的贷款原则 发放各类贷款,运行稳健,逐步成为银行的目标客户。贷款期限以短期为主,分为半年期、一年期。 贷款方式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抵押贷款。“小、快、灵”的优势,造就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特色金融”,为解决首府中小微企业资金饥渴的状况,弥补银行无法顾及和覆盖的信贷需求起到良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