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华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获准成立
中国经济网乌鲁木齐
做为新疆首批五家小额贷款公司之一的乌鲁木齐市华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由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组成,注册资金1亿元,90%来自民营资本入股,10%为国有投资公司出资。公司依据“小额、分散”的发放原则,主要面向“三农”和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其中,单户贷款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的5%,不得向其股东发放贷款。
据乌鲁木齐市华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介绍,与商业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具有受理时间短、手续简单、门槛低三大特点,可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资金饥渴”的状况。原则上经营和信誉良好、手续合法齐全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有申请贷款资格。在贷款利率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在不高于银行基准利率4倍的范围内,根据市场、供需、期限等情况自行调整利率。
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标志着乌鲁木齐首次实现了以民间资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的合法性,进一步推进了政府帮助中小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所采取的有效措施正式步入实施阶段。
此次五家试点小额贷款公司为:乌鲁木齐市新温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立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丰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信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华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模式由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在上世纪70年代创立,现已在全世界得到推广,其以低端客户为服务对象,向其提供额度小到可以控制风险的无抵押信用贷款。按照央行试点方案的定义,目前国内单笔贷款额在贷款机构注册资金5%以下的均为小额贷款。
(责任编辑:郭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