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闻网乌鲁木齐6月7日消息信用程度好、贷款项目符合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要求的、生产经营效益好、有偿还贷款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今后有望不用再为申请小额贷款而四处找担保人了。
据新疆都市报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符合上述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经联合审核小组考察认定,担保机构向银行出具贷款担保承诺书后,下岗失业人员不再提供反担保。
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小额贷款本是一件好事,但很多下岗失业人员往往因为找不到担保人而不得不放弃了申请小额贷款。劳动和保障部门对下岗失业人员反映小额贷款“门槛高”的问题非常关注。为了能降低小额贷款门槛,乌鲁木齐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书面向自治区反映小额贷款难的问题,希望能够尽快完善此办法。
目前,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件规定,乌鲁木齐市尚须成立有劳动保障和财政、担保机构、银行参加的联审小组,并对下岗失业人员的申请条件加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