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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正向激励文件将出台

银监会、央行拟近期出台文件,对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的问题作出规定。

这将是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首份正向激励机制的文件。据监管部门人士介绍,小额贷款公司大面积试点运行一年以来,确实放出了不少贷款,但是也存在着盲目扩张、业务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其今后的发展还须再观察。有分析指,正向激励机制文件的出台,可避免小额贷款公司重蹈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覆辙。

  据了解,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的“门槛”拟定为:前者开业三年以上,且连续两年盈利。这意味着,2008年开始大规模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有望在两年到三年后,从只贷不存的贷款公司转制为金融机构,接受更严格的监管,但定位仍是提供小额贷款,并服务于农民和中小企业。

  银监会合作金融监管部主任臧景范近日在出席汇丰-清华“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项目”时,透露了近期将出台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的具体文件。

村镇银行是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之一。所谓村镇银行就是指为当地农户或企业提供服务的银行机构。区别于银行的分支机构,村镇银行属一级法人机构。

  小额贷款公司发端于2006年底,由央行启动试点。到2008年,由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文将试点扩大至全国,允许社会资金设立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由试点地区的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在业内人士看来,此举既是监管权下放的试点,也表示监管机构不愿意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金融机构范围管理。

在央行试点小额贷款公司之时,银监会也推出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其中,贷款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职能近似,只贷不存,但贷款公司须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额出资筹建、设立,由当地银监局审查批准;而小额贷款公司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施行非审慎监管。

运行近一年来,小额贷款公司已经遍布全国,贷款公司则不足十家。

  据一位小额贷款公司人士介绍:“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很多,尤其是短期借贷非常红火,利润也不错,但是公司缺少人手,总体规模也小,还不规范。同时,还有很多人想进入小额贷款公司这个领域,一些还没有申请下试点资格的公司也已经开始这类业务了。”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以来,从政府、业界到经济学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和风险防范等方面一直存在争议:小额贷款公司用自有资本金发放贷款,原则上不需要接受审慎监管,过分监管会扼杀其活力;另一方面,在没有建立正向激励机制的时候,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往往会重蹈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覆辙。农村合作基金会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于普遍的高息吸存、内部管理混乱、基层政府行政干预及缺乏必要的金融监管,农村合作基金会出现了大面积的兑付风险,甚至在局部地区出现了挤兑风波。19991月,被国务院严令全国统一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