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小额贷款公司各项政策的放宽,许多小额贷款公司沐浴在春风里。但是“只贷不存”的紧箍咒仍然让许多小额贷款公司触碰到成长的天花板,“就差钱”的尴尬在全国各地的小额贷款公司中相继上演。
为了让更多新疆中小企业顺利拿到稳定发展和寻求扩张的关键资金,新疆华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李成功利用参与“2011中国民营科技企业发展高峰论坛”的契机,将该集团旗下华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首次增资扩股说明书》送到了与会企业家的手上。李成功认为,面对2011年度通货膨胀、紧缩银根,民营企业的发展绝大多数受到经营资金紧张又求贷无门的窘况,支持像华春小贷这类小额贷款企业公司整体转制为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是缔造新疆民营企业百花齐放的最佳手段之一。
小额贷款春风吹暖新疆中小企业
新疆华瀚格法玻璃有限公司是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招商引资工业企业,于2004年开始正式生产销售,到2009年,该公司已形成较稳定的客户群。
然而,2009年下半年,受本地普遍原因制约,华瀚格法的原材料购进和产品销售受较大影响。此时,年末库存产品已全部销售完,而由于缺乏生产流动资金及购进原材料资金,该企业已处于停产状态。
得益于2009年6月新疆批准5家小额贷款公司公司试点小额贷款,华瀚格法从首批小额贷款公司之一的乌鲁木齐华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手里拿到了急需的260万元贷款,公司生产得以恢复,产品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之后,华瀚格法在扩大生产的过程中积极吸纳当地农民就业,大大提高了当地民众的收入。
华春小贷是新疆批准注册首批小贷公司中规模较大的一家,注册资金为1亿元,可向企业放贷资金为1.5亿元,但这些资金与新疆中小企业贷款需求相比不过是杯水车薪。
在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的一份关于《发展新疆地方企业,金融政策亟待破题》的专报中提到,新疆中小企业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9%以上,而且绝大部分是非公有制企业,创造的增加值为地区生产总值的55%以上,在地税收入中缴纳的税额为85%,在国税收入中缴纳的税额约占60%,为社会提供的就业岗位达97%以上,中小企业已成为吸纳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主要渠道。
但是,新疆中小企业的发展一直受到“融资难”问题困扰。调查显示有96.6%的中小企业主要依靠民间借贷融资方式筹措资金,融资方式单一,融资成本高,而以银行为主导的融资来源少,主要是面向中小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和组织体系极不健全,特别是边远地区的金融机构和服务网点严重缺失,金融机构的存贷差日益扩大。与沿海发达省市和中部地区相比,新疆中小企业发展缓慢,银行体系机构不完善,中农工建等金融机构“重大轻小”、“嫌贫爱富”、“重公轻私”、“没有权限”是重要原因。
有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华春小贷已为500多家中小企业、个体户和下岗职工放贷4亿元,相当于把注册资金回收再放贷了近3次。但目前该公司等候放贷的客户资料已经堆了一人高,所需资金量高达11亿元。同时,由于操作得当,该公司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双控为零,贷款利息的回收率为百分之百。服务客户横跨30多个行业领域,覆盖了乌鲁木齐市近10个专业市场,直接和间接创造了7400多个就业岗位。为此,华春小贷从全国200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中脱颖而出,荣获“2010年中国小额信贷机构竞争力100强”和“2010年中国小额信贷最佳社会责任奖”,成为新疆小贷公司的杰出代表。
转制社区银行“输血”小贷公司
从2009年6月新疆设立首家小贷公司至今,短短一年半时间,新疆小贷公司已经从最初的5家增至39家。而几乎每家小贷公司负责人每天都忙着“掰馒头”分散给中小企业。如上文所述华春小贷遇到的资金困境,很多企业都感觉到,目前困扰小贷公司发展的最大问题仍是可贷资金不足的问题。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融入资金余额不超过资金净额的50%。具体到新疆来说,截至2010年上半年,全疆已有小额贷款公司30家,其中乌鲁木齐市6家,伊犁州6家,昌吉州4家,巴州6家,阿克苏地区2家,博州、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吐鲁番地区、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各1家,新疆小额贷款公司总注册资金达14.36亿元,大部分来自民间投资。然而受到外部融资困难,短期资金需求旺盛、信贷回访期限等的制约,大部分小贷企业“无米下锅”。
为了解决新疆小贷企业资金不足问题,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委、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张平全在今年的自治区“两会”期间,专程提交了一份议案:新疆要在全国率先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转制试点,将一批优秀的小贷公司转制为社区银行、村镇银行,让输血机器“不差钱”。
“如果能支持小贷公司转制社区银行,使其具有一定的吸收存款及其他中间业务的功能,必将更有效地缓解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广大农牧民贷款难。”李成功表示。因为这些经营主体虽然是社会经济中的弱势群体,但承担者巨大的社会就业量。小贷公司的转型可有效促进这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扩大就业,进而有利地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有业内人士表示,小贷公司转型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至少还面临两大问题:一是监管权责的顺利移交,目前小贷公司由市金融办审批设立、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负责监管,一旦转为“银行”,则监管主体应为银监会;二是转型“银行”后可吸收存款的社区范围、目标客户是否会有所限制。但他同时也表示,小贷公司的成功转型将会是一次“蜕变”,一方面体现在公司治理、组织、人员、风险控制、经营场所等方面,另一方面还需要与人民银行信用系统、信息系统等进行对接。
一旦转型“银行”,一方面可以满足小贷公司对社会存款的“渴求”,另一方面对股东投资比例也将有所放宽。今年5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就已明确,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
“但小贷公司的转型无疑会刺激民间资本的流入。”该人士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