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金融办获悉:自2009年6月新疆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开业,截至2011年12月末,新疆小额贷款公司已增至103家,累计发放贷款86.4亿元,贷款余额59.4亿元。
据介绍,这些小额贷款公司分布于乌鲁木齐、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等14个地州的52个县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对象主要是需要快速融通资金的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商业银行的服务盲区,很好地发挥了拾遗补缺的作用。
新疆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中始终坚持“小额、分散”的贷款原则,单笔贷款最高不超过净资产的5%。贷款期限以短期为主,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三类。与商业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更为灵活,贷款方式除抵押、质押、担保贷款外,还发放信用贷款。贷款手续简便、快捷。
据金融办相关业务部门介绍,新疆各小额贷款公司目前整体运行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