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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市市出台支持微型企业发展意见

亚心网讯(记者王宗萍报道)乌鲁木齐市近日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意见》。符合要求的微型企业,按其注册资本金实际到位资金的50%以内进行资金补助;微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扩大资本金,并且上一年度营业额增长30%以上,给予增资部分50%的资本金补助,且3年内免收微型企业办理证照、年检、年审等手续等行政性收费。

417,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经信委了解到,《意见》规定,凡是符合工信部企业划型标准,且注册资本在30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都可获得财政、税收、企业融资、行政规费减免等方面的支持与帮助。乌鲁木齐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创办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融资担保费补贴。

以一个注册资本金20万元的企业为例,若该企业注册资本金的实际到位资金只有10万元,那么可享受5万元以内的补助金;如果该企业在去年营业额增长30%以上,今年再新增资10万元,那么新增注册资本金部分可获得5万元补助。

《意见》中的微型企业可以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类型。困难群体初次创办企业,其注册资本可自领取营业执照后两年内缴足。

杨洪去年在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办了一家蜂蜜制品厂,但一直被融资难、用地难等问题所困扰。为此她和家人到处想办法。企业规模小,发展有些困难。杨洪说,不过得知这个消息后,她觉得有了盼头。

据了解,微型企业除享受国家和自治区对中小微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外,还能享受十二五期间企业实际缴纳入库各项税收中乌鲁木齐市市级地方税收部分50%的奖励。企业凭上年度实际入库的各项税收完税凭证,向当地财政申请奖励,奖励额度以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为限。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广泛开展微型企业小额贷款担保业务,对担保费率在3%以下、50万元以内的小额贷款担保给予1%的保费补贴;对担保费率在3%以下的担保业务所出现的代偿损失,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

乌鲁木齐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处负责人蔺皖新说,目前乌鲁木齐市有5000余家工业制造企业,90%为小微型企业。这次乌鲁木齐市出台了第一个支持微型企业的政策,采取“1 3”模式,即投资者出一点、财政补一点、税收奖一点、金融机构贷一点,促进微型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