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兴业银行新疆乌鲁木齐分行与阳光小额贷款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签署小额担保贷款合作协议书,这标志着其成为乌鲁木齐首家承办此项业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小额担保贷款主要是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贷款,解决城镇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返乡创业农民工在创业过程中自有资金不足,以及缺乏有效贷款担保措施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实际困难,帮助其通过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实现自主创业,并带动更多失业人员就业的一项促进就业政策。
此外,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原转业退役军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以及有关规定之内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均成为此贷款的拟发放对象。
乌鲁木齐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相关领导表示,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创业人员,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按人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的贴息。
乌鲁木齐地区自2003年正式启动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以来,已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1303人,金额7.29亿元。今年,乌鲁木齐市计划为7300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